媒体转载:“宫颈糜烂”已不算病 无特殊情形不治也行

时间:2011-05-1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医院

广西妇科专家表示,“宫颈糜烂”一词早已被相关教科书及读物废弃,它只是生理变化,若无病理改变无需治疗

“宫颈糜烂”已不算病 无特殊情形不治也行

健报 2011-05-13 本报记者 韦婉灵/文 赵含章/图

  “宫颈糜烂”一听这词,不少女性往往会色变。而在南宁大街小巷上,部分不法医疗机构也时常派发各种宣传“可治疗宫颈糜烂”的小广告小传单。

  “宫颈糜烂不是病,它只是一种生理变化,目前教科书上已将其更改为‘宫颈柱状上皮异位’了。”记者采访的广西妇科专家几乎众口一词地表示,有过性生活的女性60%~80%会有这样的生理变化,若无病理改变,则所谓的“宫颈糜烂”无需治疗。

此“糜烂”非彼“糜烂” 无病变则无须治

  现状:教科书已为“糜烂”正名 无病变则无须治

  宫颈犹如一扇攘外安内的“宫门”,它既是胎儿分娩时的必经之道,也是阴道微生物侵入女性子宫的屏障,因此,这扇“宫门”任重道远。在护卫子宫的过程中,稍有不慎,一旦“宫门”抵抗力下降,就会患上诸如“宫颈炎”之类的疾病。日久天长,宫颈也会发生一些生理上的变化。

  “名为糜烂,其实只是外观上像糜烂,不是真正的‘糜烂’,它只是一种生理变化。80%的育龄妇女会有这样的生理变化。”广西区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副主任医师梁雯如是解释着“子宫糜烂”,它的本质是“宫颈管内的柱状上皮,在较高雌激素水平刺激下,过度增生而外延到宫颈外,宫颈阴道部鳞状上皮部分或完全被柱状上皮取代后,肉眼或阴道镜下见到颗粒状的红色区,外观上和真正的糜烂非常相像”,“但是此糜烂非彼糜烂。目前已废弃了‘宫颈糜烂’这一说法了。现在是叫‘宫颈柱状上皮异位’。”

  广西民族医院妇科副主任医师甘精华及梁雯都表示:随着科学及疾病认识的发展,“宫颈糜烂”一词早在前几年的教科书上已做了正名,教科书上已取消了这个词。

  “宫颈糜烂并不作为疾病的诊断。”广西中医学院附属瑞康医院妇科医师黄海燕说,它不是病理改变,而是宫颈生理变化之一。“仅凭宫颈糜烂般的外观就给病人做治疗,是没有依据的,若无宫颈上皮内瘤变或继发感染,应属于生理范畴,这种情况在美国是不做治疗的。”

疑窦:既然不是病,为何还得治?

若有生育要求等特殊情况可用物理法治疗

  宫颈柱状上皮异位既然不是病,为何还在治?对此,黄海燕表示,她接诊过许多去部分不法医院检查,被诊断为“宫颈糜烂”后做过治疗的患者。“这类患者多是被‘宫颈糜烂’拖久不治会导致宫颈癌的谬论吓唬过。”黄海燕说,宫颈癌与“宫颈糜烂”无关,她就见过患有宫颈癌但是宫颈仍然很光滑的患者。

  梁雯也表示,“宫颈糜烂”和宫颈癌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宫颈上皮内瘤变或早期宫颈癌,在外观上可表现为“宫颈糜烂”,但排除这种变化,它与宫颈癌没有任何关系。

  “出现‘宫颈糜烂’时,最重要的是要进行宫颈癌及其前期病变的筛查。”黄海燕说,对于一个癌前病变的患者,如果在没有进行活检的情况下,就给她做了物理治疗。当她有症状时再度去就诊,若正好被一个没有经验的医生看,该医生一看到宫颈是光滑,便觉得没事,这样就会耽误病人的病情。

  梁雯说,检查之后如果不存在宫颈上皮内瘤变或宫颈癌,也无继发感染出现不需要治疗。如果经检查发现宫颈上皮内瘤变,则必须进行规范治疗。

  “25岁以上,‘糜烂’有Ⅲ度,且有生育要求的女性可做物理治疗。” 梁雯表示,糜烂面较重的人,在她的宫颈上可能有粘稠脓性分泌物,不利精子通过,或会造成不孕,这类病人可进行物理治疗。“若平时症状明显,如腰胀、白带多、性交出血,继发感染等且影响到日常生活时,也应该治疗。”

  “即使宫颈是Ⅲ度糜烂,但若检查没有问题,平时症状也不明显,是不需要做治疗的。” 黄海燕说。

同房要卫生 勿滥用激素

  预防:未婚已婚均需警惕

  “虽说80%的育龄女性有‘宫颈柱状上皮异位’,但就临床来看,年纪小的未婚女性有‘宫颈柱状上皮异位’也不在少数。” 甘精华表示,年纪较小的女性,其阴道粘膜抗病能力还不足,若性生活活跃且有宫腔操作经历,如人流等,就较易发生宫颈柱状上皮异位。因此,预防宫颈柱状上皮异位,除了要注意性生活卫生,提高身体抵抗力外,对于未婚女性而言,还应节制性生活。

  “预防宫颈疾患,关键是生殖道感染的预防及宫颈癌相关因素的筛查。” 梁雯表示,女性首先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在月经期及性生活前后清洗外阴。此外,不要滥用抗生素或是阴道冲洗液,过度使用阴道冲洗液会导致阴道正常的菌群与酸碱度失衡,影响阴道粘膜抗病能力,“激素治疗要在医生指导下使用,避免滥用雌激素。”

  妇科专家建议,已有性生活的女性应每年做一次妇科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责任编辑:广西民族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