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委员招募通知

时间:2023-03-16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医院

为适应医疗卫生新形势发展,我院成立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现面向医院及院外人士公开招募委员,具体要求如下:

、拟招募委员类别及人数

医药专业、非医药专业、外单位委员、法律专家、管理学、伦理学、社会学、社区代表,共18名其中委员13名,替补委员5名

 

二、岗位职责及要求

(一)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职责

对本单位承担和/或实施的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进行独立、公正和及时地审查。审查范围包括药物临床试验项目,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项目。

二)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委员职责

1.兼职工作;

2.按照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安排,担任送审项目的主审委员或参审委员;

3.进行伦理审查项目的预审;

4.参加伦理审查会议(平均两个月一次),并能保证全年出勤率不低于70%。

(三)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委员要求

1.要求思想政治素质高,为人正派,坚持原则,爱岗敬业,身体健康;热爱工作,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一定的科研素养和临床经验;

3.致力于保护受试者权益,能够认真履行职责;

4.提交本人简历、资质证明材料;

5.同意公开自己的姓名、职业和隶属机构,同意公开参加伦理审查工作相关的交通、劳务等补偿;

6.同意并签署利益冲突声明,保密承诺;

7.报名者应能保证参加伦理审查、以及临床研究方法学方面的初始培训和继续教育;上岗前参加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培训及伦理审查基础知识培训;作为委员,接受继续教育培训。

 

、学历职称要求

(一)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中医学类、护理类、药学类:应具有副高及其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有丰富的临床研究经验、接受过系统GCP伦理培训者优先。

(二)法学类、哲学类、心理学类、社会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志于伦理审查工作。

三)其它非医药专业人员:没有学历限制,有志于受试者保护工作。

 

、招募方式

本着自愿的原则,采取自荐推荐方式,形成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应提交申请表或推荐表(以下附件)、资质证明文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证书GCP证书和伦理培训相关证书等纸质版和电子版)

 

、招募程序

(一)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331日下午18:00截止,报名者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请表或推荐表(见附件)和资质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mzywllb2023@163.com纸质版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医院9号楼3楼6号房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与候选人名单确定

由医院伦理委员会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对委员候选人进行了解、核实情况,确定委员候选人名单。

(三)委员任命

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委员以医院正式文件的方式任命。

 

五、其他

未尽事宜,请与联系人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邹昂儒  13978898527

黄小理   18777198616

 

附件1: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申请表.docx

附件2: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医院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