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医院住院预交金限额
发布时间:2025-06-26

根据国家卫健委《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发[2025]5号)及(国卫财务经便函[2025]34号)、广西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关于印发《规范全区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卫财审发[2025]4号)文件要求,切实减轻患者负担,防范财务风险,提升服务效率。拟从202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住院预交金限额标准。现将城镇职工基本医保(住院人次50%)、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住院人次50%)、自费患者(住院人次50%)住院预交金限额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附件列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医院住院预交金限额 (住院人次5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