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病床办理住院须知

时间:2012-01-1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医院

  自费患者:凡需住院治疗的患者,请携带病历本、住院证、住院押金,到外科楼一楼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

  医保患者:医生写出申请单到医保科审批,待审批通过,请携带患者本人的医保卡、病历、住院证、住院起付额押金,到外科楼一楼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一定要记得交医保卡,以免按自费计费)。

  注:

  1、请您保存好所有的预交押金单据,以作为出院时结算凭证。崇左市医保需携带患者本人的身份证与医疗本的复印件一份。

  2、区医保、崇左医保住院时间一次不能超过3个月,市医保不超过2个月,且费用不超过2千。

家庭病床办理出院须知

  自费患者:由主管医生开具出院通知单,请您带齐住院期间所有预交押金单据,以及病房出院通知单,到外科楼一楼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

  医保患者:由主管医生开具出院通知单,待病房护士结算好患者住院期间所有的费用,并打出一份清单送到住院处结算自付额,待住院处电话通知,然后带齐住院期间所有预交押金单据到外科楼一楼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

  注:

  1、如果预交押金单据丢失,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财务科证明才能办理出院手续。

  2、由于上午主要处理在院病人的治疗与护理,因此办理出院时间规定为:为周一至周五下午。特殊情况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