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民族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考核部分)

时间:2019-07-1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医院

根据《崇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经报市卫计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委办审批,2019年我单位以考核方式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2、曾被单位辞退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因违法违纪正被立案调查的;

6、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二、招聘对象及方式

(一)招聘对象:区、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七级(高级)以上岗位人员。

(二)招聘方式: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三、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1、副主任医师1名:临床医学专业,女性,45周岁以下(含45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副主任医师技术职称,持有医师执业证,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连续工作满8年及以上,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在岗职工。

(二)报名时间、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时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证。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6日—2019年7月18日。

2、报名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232号广西民族医院人事科。

(三)报名方法
   1、报考人员凭学历证、执业证、职称证、身份证、户口簿报名。

2、以上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另交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

 

四、考核

(一)主要考察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被考核对象的应聘资格条件及相关材料进行复查。考核评价等次为合格以上方为考核合格。

(二)考核工作要求。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小组成员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明确提出考核意见,提交单位领导班子讨论通过,报主管部门核准。考核工作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报主管部门、市人社局备案。

 

五、体检

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5〕29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由主管局、人社局组织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

 

六、公示

从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拟聘人员,报主管局、市人社局同意后,在崇左人事考试网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及时进行复查,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七、人员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崇左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核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社局核准,再由市人社局报崇左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后的管理按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医院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