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部门关于2010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清明节”期间医院放假作如下安排:
1、2010年4月3—5日放假,共3天。4月5日(清明节)为法定假日,4月3日(星期六)、4月4日(星期天)照常公休。
2、4月3日至5日门诊各专科按双休日出门诊,急诊24小时开诊。